“頭還疼麼?”
“好多了。”
“嗯。”
兩人都沉默無言,氣氛略有些尷尬。
他們都不是呱噪的人,以往在電話裡儘管不說話,聽著對方的呼吸聲入睡也不覺得尷尬。而現在,似乎連空氣中的粉塵都飄著難以言明的尷尬氣氛。
艱難的吃完了早餐,他穿著一身慵懶隨意的家居服懶散的靠在沙發上。
知曉穿戴整齊。
他睨了她一眼,“準備去哪兒?”
“阿塵來桐安了,說想見我一面。”
呵,阿塵。
喊得還挺親切,好像連自己的名字她都沒喊得這麼親切過。
孟冬至從桌上撈過煙盒,“啪”的一聲打響了火機,點燃了煙,隔著煙霧看她,“週一她們知道你來了,說要聚一聚,已經定好了地方。”
週一啊。
她們怎麼知道的?來之前她一個人都沒說啊。
“你跟她說的麼?”連想和她單獨相處的心思都沒有麼。
孟冬至吸了一口煙,又緩緩吐出,搖搖頭說,“不是,昨天許小小告訴周航,應該是周航說的。”修長的手指抖著菸灰,撒謊這種事他向來做得得心應手。
知曉糾結了一會兒,“那我一會兒晚點......再過來吧。”
“隨便你。”
她不知道他的這句“隨便你”是說的反話,認真的點了點頭,“哦。”
背上了包扭頭走了,走之前還扯著嘴角和他打招呼,“拜拜,一會兒見。”
孟冬至面上全程毫無波瀾,只除了聽到關門的聲音時,難得的爆了個粗口。
氣得他肝兒疼。
拜你個頭。
傻妞。
說她聰明吧,在對待有些事情上腦子又說不上靈光。說她傻吧,很多事情她又看得清楚透徹得很。
真是不知道拿什麼語言形容她。
孟冬至揉了揉眉心,撥通了週一的電話,“叫你定的飯店定了麼?讓她們換成我爸常去的那間vip包房。”
——
桐安地勢比安柳高,天氣相對要涼一些。
知曉走下樓時,被風吹得“嘶嘶”直抽氣。
幸好於塵的車就停得不遠,走了幾步就聽到了他按喇叭的聲音。
他高二的時候就考到了駕照,實習期剛過,就立馬嚷著他老爸給他買了一輛車,整天開著到處飄。
可把於叔給氣的不輕。
知曉蹦蹦跳跳的幾步走到了他的車前,隔著車窗望向車內,確認一下是不是他。
駕駛位上的人帶著一副騷包的墨鏡,不知道又是哪個牌子的最新款。他降下車窗,衝知曉招手。
“好久不見了小知了,有沒有想哥哥?”
“不想。”她冷漠的說著,一邊拉開副駕駛的車門。
“別口是心非,看你剛剛蹦蹦跳跳那樣兒,生怕別人看不見你有多開心一樣。”
知曉瞥他一眼,在他得意洋洋的時候,無語道,“那是因為我冷。”
話題就此終結。
於塵不在意的笑笑,啟動車,往前開。
“去哪裡?”
“帶你去買衣服,看你穿得這什麼玩意兒?”他嫌棄的瞥了她一眼。
知曉低頭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毛衣,挺好的啊,又沒有起球,買回來她還沒穿過兩次。
至於款式......是他買的,應該挑不出什麼錯兒來吧?現在這個嫌棄的眼神是個什麼意思?
“這是你給我買的。”
於塵恍若失憶,“我買的?去年還是前年買的了?”
知曉摸摸鼻子,“去年。”
“去年的款式都過時了。”
“衣服,不就是舒服暖和就行了麼?”
於塵往市區的方向開去,一邊轉方向盤,一邊回問她,“那你覺得暖和麼?”
“......”她撫上手臂上的雞皮疙瘩,好像不是那麼暖和。
知曉第一次來到桐安,對這裡的一切都很陌生。
看著他輕車熟路的開進了商場的停車場,不禁覺得訝異。
“你認識路?”
他像看個白痴一樣看她,“導航啊。”
被當成白痴的人跟在他身後,安全感十足。
不得不說,跟他在一起,永遠都是最放鬆的狀態。也不用擔心他生氣,不用擔心在他面前失了形象,不用擔心自己的“悶”會不會讓他不舒服......可是,如果把這些狀態放到孟冬至身上,她還是不願意的。
對知曉來說,於塵就是哥哥,是親人。
孟冬至之於她,是愛情。
電視劇裡都說,兩個人愛的時間久了,感情就會從愛情變為親情。
但是知曉不這麼認為,能變成親情的愛情,大多最初都是因為將就而在一起的。在她眼裡,愛情就是愛情,不會變質的,才是愛情。
商場裡暖氣開得很足,知曉終於不用再瑟瑟發抖。
亦步亦趨的跟在於塵身後,他進店看衣服,她就坐在沙發上等著。任由他拿著各式各樣的“新款”到自己身上比劃,偶爾需要她配合的時候,就站起來一會兒,等他走後又繼續呆呆的坐了回去。
於塵一見面就帶她買衣服的性子是從幾年前就已經有了的,最初是因為他嫌棄知曉穿得土。後來他也是見一次嫌棄一次,知曉早已習慣,勸不動也就隨他去了。
連續逛了兩個多小時,手機依舊悄然無聲。
她全程失魂落魄的模樣,讓於塵著實有些無奈,丟了一套衣服在她身上,“去換。”
知曉被丟了個措手不及,愣愣的回了神,才乖乖拿起衣服去了更衣室。
厚度適中的雪紡連衣裙,上半身搭了一件高腰的小皮衣。營業員替她紮了一個高高的馬尾,看上去精神又爽朗。
這套裝束配上她的臉,不說話時,的確能讓人因為她的清冷氣質望而卻步。
於塵抬眼,看著她吹了聲口哨,意有所指道,“這才對嘛,不要因為想要取悅別人就改變自己身上的與生俱來的氣質,你天生就該像現在這樣驕傲。”
她聞言,垂下眼眸。
一眼能洞穿她心思的人,非阿塵莫屬了。
來之前因為那個人,她努力的練習自己的微笑,儘量讓自己變得......和許小小一樣,能笑得甜美可人一些。
儘量讓自己愛說話,愛撒嬌,愛笑愛鬧。
然而這樣的知曉,是沒有自己靈魂的知曉。
她明明就不喜歡粉色。
她明明就該是一個很安靜的人。
她明明就不善良,狠起心來,可以連自己都不愛。
嗯——
原來她願意為一個人改變這麼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