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支援蝦夷人乾脆將倭國滅掉、倭人殺絕,那才是處於帝國真略的考量,否則若是傳出唐軍對倭人肆意屠殺導致滅族,恐怕全天底下的番邦諸國都將視大唐如洪水猛獸,所到之處盡皆抵制,將會嚴重阻礙大唐的全球化戰略……
其實說到底,房俊是明白就算屠殺也不可能將倭人真正殺絕,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的海島,隨便躲起來就找不到,就算有幾十萬人在本州島上肆意殺戮,也不可能當真將其滅種。
若非有這份理智在,房俊早就發動大軍將千年後的大屠殺奉還給倭人。
這等殘虐之民族,乃是人類史上最大的恥辱,將之滅族,普天同慶……
吉士駒見到蘇我摩理勢被房俊訓斥,心底暗爽,卻也不說話,低眉垂眼一副乖寶寶形象。
反正蝦夷人就死死的抱住唐人大腿,說什麼也不撒手就對了。
談判的氣氛並不和諧,但是過程倒滿是順利。
因為基本事宜事先都已經溝透過,
……
倭國租借佐渡島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萬貫。
倭國租借難波津於大唐,時限為五百年,租金每年兩萬貫。
難波津開闢為倭國通商口岸,由大唐駐軍兩千維持治安,使得諸國商賈免遭盜匪之害,而一應軍事開支,則由倭國負擔。
允許大唐商賈在倭國境內開採礦山,稅賦等同於倭人商賈,不得擅自加賦、隨意攤派。
倭國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師臨時停駐,不得驅逐。但有要求,當地衙門務必予以妥善協助,不得推脫。
倭國以漢字為官方文字,大唐與倭國聯合推廣儒學,由倭國置備學舍,大唐派遣教員,其中大唐派遣倭國教授儒學之教員,地位等同於大唐使節。
所有進入倭國境內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權”,若存在作奸犯科之事,需由大唐主官海外事務的衙門審理,倭國無權審訊……
……
這便是大唐與倭國之間的協約,房俊為其命名為《唐倭癸卯條約》。
當蘇我摩理勢在條約之上簽字,然後就著紅紅的印泥加蓋了倭國天皇之璽印,房俊心中頗為感慨……
後世之國人但凡聽見“條約”這兩字,無不立即湧起屈辱憤怒之情緒,自近代以來林林總總之條約,就沒有一個好的。
追溯最早期的正式條約,起初就要算唐德宗與吐蕃簽署的《唐、蕃清水盟約》。李二陛下在突厥兵臨城下之時也曾簽署了《渭水盟約》,但當時僅僅是“傾盡庫府”而已,連番大戰之後的長安附近庫府之中,又有多少餘錢呢?等到了《唐、蕃清水盟約》,才算是真正意義上喪權辱國,令大唐百姓飽受屈辱。
國勢有強弱,月勢有圓缺,強盛之時開疆拓土馬踏天山,衰弱之時委曲求全忍辱負重,盡皆無可厚非,平常事爾。
然而有清一朝所簽署的數不清的條約,且徹徹底底將這個國家的家底抖落個乾淨……
從某位嚴謹火器閉關鎖國讓手下漫山遍野的攆兔子讓他射個痛快,反而被後世學者吹噓得英明神武的“某大帝”簽署《尼布楚條約》,將大明朝打下來的廣闊的西伯利亞以“無用”之由棄若敝履開始,直至“寧予友邦,不予家奴”的《辛丑條約》而止,他的子子孫孫們便一直效仿偉大的能夠一天射殺三百八十一支兔子的祖先,在敗家的行徑一路狂奔,永無止境。
然而說起最最令國人痛心疾首的條約,則莫過於《馬關條約》。
割地、賠款、增設商埠……這不僅僅使得大清的財政陷入絕望崩潰之境地,經濟損失,主權淪喪,使得洋務運動以來培養的民心士氣遭受巨大打擊,更使得倭國攫取到巨大的利益,穩固其****的發展,加速國內的現代化工業改革程序,使之一躍而成為世界上的一流強國,這更加刺激其侵略之野心。
一千年後的倭人在馬關的那座春帆樓內榨乾了中國的血,以之滋養倭人的****,最終使得他們殘暴的將屠刀徹底的揮向了中國,給國人帶來永遠也不能磨滅之痛創!
而現在,一千年前,房俊在難波津的春帆樓內親手給倭人套上了絞索,使其整個民族都將遭受羈絆,馴化其民族血脈之中的野蠻暴戾,並且陷入被大唐奴役之深淵。
最重要的還是關於文化的那幾條,大唐在倭國設立學堂,倭國以漢字為官方文字,這就是赤果果的文化入侵,是足以斷送其民族根基的野蠻行徑,歐洲移民者在美洲玩得就是這一套,效果非常好。即便是結束殖民統治之後將近百年,美洲土著對於殖民者在文化上的同源同流使得彼此非常親近,哪怕民族獨立了很多年,依舊心甘情願的成為殖民者的附庸,甘之如飴……
由此可見文化侵略之厲害。
滅絕倭人並不現實,使其子孫後代皆以華人後裔而自居,那才是真正的大成就。
試想一下,若是千年文化殖民之後還有所謂的明星舔著臉叫囂“我是日人”,反而會被真正的倭人罵他傻逼,會不會很有趣?
……
與蝦夷人之間的協約就簡單得多,因為蝦夷人很窮,人也少,什麼都沒有,好不容易搶來一塊土地,還得求著大唐幫忙援建。
但是這也正中房俊下懷。
社會制度需要大唐幫忙確立,國家體制完全照搬大唐,整個文化產業盡皆由大唐所掌控,不出五十年,蝦夷人恐怕會忘掉自己信奉的神祗,忘掉所有的風俗習慣,這樣的一個民族,你還能說他是蝦夷人麼?
文化殖民,就是這麼可怕。
被加諸於身,那是徹頭徹尾的悲哀,而反過來若是加諸於人,那就完全不一樣。
所以,無論任何時代,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別人強!
人類的世界跟野獸的世界沒有任何區別。
落後,就得捱打!
連交配權都沒有……
大唐與倭國、大唐與蝦夷人之間的協約簽署完畢,最後簽署的便是三方的停戰協定。
這沒什麼好商議的,倭人不能打,要急著安撫國內封國、安置朝中百官,蘇我摩理勢還得準備登基,蝦夷人看似勇猛,實則潛力有限,能夠打到如今這個份兒上已經算是超水平發揮,再打下去也扛不住。
人都打沒了,搶來土地有什麼用?
蝦夷人沒有印璽,吉士駒直接掏出刀子在手腕上狠狠的割了一道口子,右手手指蘸著湧出的鮮血摁下一個血手印。
房俊看得眼皮子直跳,果然是野人……
他當然是沒有簽署協約之權力的,事實上在封建年代,任何一位帝王都不可能將這等權力下放給臣子,無論這個臣子是如何寵蓋朝野、權傾天下。比如大清的時候李鴻章出去與倭國談和,逐條諸款的內容由他主導與倭人商談,待到談妥之後要電報呈遞給紫禁城的“老佛爺”定奪,所以彼時民間一致譴責李鴻章賣國,實在是沒有道理的。
然而哪個年代資訊不通暢,老百姓哪裡知道朝中這些彎彎繞繞?既然談判是李鴻章去談的,最後也是他簽字,那就是他的鍋。
這也是為何那位“老佛爺”非得將李鴻章派去和談的原因之一,李中堂德高望重權柄赫赫,這個鍋背的正合適……
幾份合約盡皆一式兩份,放在木箱之中封存,將由戰船送回長安,請李二陛下御覽之後用璽,然後將其中一份保管,另外一份則原路送回,有倭國和蝦夷人自行保管。
一件大事,終於大功告成。
房俊心情疏朗,興致極佳,不出意外的話,自己在倭國的一切作為都將與那兩份合約一起傳諸於後世,歷史賦予自己的必將是無上的榮光,而後世若是歷史重演,那麼中華民族所遭受的屈辱越甚,越會將自己映襯得高大,榮光就會耀眼。
不過相對來說,他倒是寧願後世子孫們爭氣一些,將無數的合約摔在他的這份合約之上,然後趾高氣揚的說一句:“房俊的這份合約算個屁呦!”
如果夢想成真,怕是房俊與酒泉之下亦會放聲大笑,快慰酣暢矣!
房俊心情好,自然要招待雙方人士以及與會各國人等飲宴,只是他剛剛在房間裡洗過澡換了一身衣服,便見到金法敏一臉古怪的前來遞上一封書柬,道:“敝國女王陛下,邀請侯爺過幾日前往慶州會晤,說是有要事相商。”
房俊微微一愣,新羅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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